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强化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粤发改社会函〔2019〕3514号,以下简称《方案》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广东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22〕748号)等文件精神;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斯特制药)为更好的秉承多年来与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校企合作共建实践教育基地,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以谋求校企生三方共赢,特制定了《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产教融合建设三年规划(2022年-2025年)》(简称“洛斯特制药产教融合三年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建设目标
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专注苯扎氯铵外用溶液剂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制药企业。产品苯扎氯铵溶液是中国药典唯一列明可应用于皮肤、粘膜及破损粘膜的消毒冲洗用药。历经多年高研发投入和持续创新,已成为国内最专业、国际领先外用溶液生产企业。拥有覆盖全国1300多家医院临床应用营销网络及专精特新核心技术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5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和实用新型专利16件,荣获 “中国专利优秀奖”、“高新技术产品”、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并参与制订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1项;在重大灾疫、突发性危急事件中急供应急药品物资,荣获“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被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和“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能储备项目”。
2019年-2021年期间,洛斯特制药分别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大学等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就校企共建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等建立合作关系。
二、合作院校选择
广东省内以医药为主要优势学科的大学及职业技能院校,为本次我公司校企合作优先选择对象。本次产教融合企业联合申报学校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大学。
三、任务举措
(一)深化校企融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发挥双方的科技、人才优势,以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性专业体系;合作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践实训基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校企教师联合授课,完善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将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成为校企生三方共赢发展的重要载体,联合推进学生创新教育,搭建大学生科研创新与社会对接平台。
(二)建设联合研发实验室
洛斯特制药建设有省级有机合成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消毒学联合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具备良好的“产、学、研”机制及产教融合企业培育基础,目前建成的多个研发实验室,能同时为实习和合作开展科技项目的教师及学生提供专门办公、小试条件,具备合作的科技项目真正面向市场、面向客户、具有实用性的技术。
(三)学术交流
借用合作高校的国内外影响力,有选择的参与合作高校组织及举办的专家培训、进修学习及技术研讨活动等,以拓展技术开发思路。
(四)与院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并形成一定的成果输出
洛斯特制药将加大力度与高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深化推进与高校的科技创新合作,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探索产学研资政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积极与高校共同参与国家、省、市级等各级政府项目,开发与合作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一系列科研成果并实现产业化,构建科技研发、科技转化、产业孵化和人才培养与聚集平台,打造医药行业高端人才汇聚和培养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预算批复开展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事宜,严把项目资金关,内部定期检查,严禁项目资金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职责明确
与合作单位签订必要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义务、合作范围及内容,保障学生在企业实训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确保学生完成实训任务,同时学校为企业人员提供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三)加强沟通